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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原文(个人贷款管理新规:暂行办法公布)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原文(个人贷款管理新规:暂行办法公布)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原文(个人贷款管理新规:暂行办法公布)

一、总则

为规范个人贷款管理,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个人之间的贷款活动,不包括法人、组织之间的贷款,也不包括机构向个人提供的贷款。

三、主体

个人贷款活动的出借人和借款人均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贷款方式

个人贷款方式应当采取一般合同的形式,经出借人和借款人达成协议,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利息等内容。

五、利率

个人贷款利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进行设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贷款利率,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六、信息登记

借款人需要通过媒体平台申请个人贷款时,出借人应当向借款人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借款信息,借款人也应当向出借人提供相应的信息。

七、合同约定

出借人和借款人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后,根据约定签订借款合同并加盖公章。

八、还款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九、借款风险

借款人应当根据自身的还款能力合理利用借款,尽量避免贷款逾期和不良贷款风险。

十、监管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个人贷款的监管机制,保障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金安全。

十一、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本暂行办法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十二、附则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个人贷款管理规定与本暂行办法不符时,以本暂行办法为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相关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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